事件起源
近些年,区块链领域备受关注,然而,有人却借此行骗。解某某便将自己女友塑造为一位区块链领域的创业者,她在网络上推广一种名为“AA链”的虚拟货币,并宣称“AA币”未来发展前景光明,增值潜力巨大。许多人因此被她的话所吸引,深信不疑。
许多人听信了他的说法,纷纷把目光投向了AA币。解某某的骗术让许多人中了圈套,此事也为日后的诈骗行为埋下了隐患。
诈骗实施
2018年4月,解某某和吴某开始交往。解某某虚构了有关A公司发行的AA币的不实消息,夸大其拥有优秀团队和可靠的项目支撑。他还声称AA币将在“中币网”首次挂牌交易,预测其回报至少能达到500万元。吴某对此深信不疑,于是向解某某汇款99万元,用于购买价值超过160万元的AA币。
吴某已支付了款项,然而解某某仅将其中一部分的AA币存入了他的电子钱包。更令人遗憾的是,账户被暂时锁定,交易无法继续。吴某未曾想到,他所参与的投资竟然是骗局,自己辛勤赚来的钱就这样被牵扯了进去。
拒绝退款
2019年6月至9月期间,吴某屡次敦促解某某处理交易中的难题,包括退款事宜。然而,解某某却断然拒绝了这些要求。更令人气愤的是,解某某还擅自删除了与吴某的微信联络。直到这时,吴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。随后,他决定借助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吴某起初满怀期待,期望解某某能伸出援手,帮助他解决难题。然而,他遭到了坚决的拒绝。这一行为给吴某带来了不小的损失,让他背负了沉重的经济压力。从满怀希望到陷入绝望,吴某的心情经历了巨大的转变。
定性分析
此案中,解某某通过网络渠道推广虚拟货币,对吴某声称其发行公司实力雄厚,并保证AA币一旦上市将有丰厚的回报。然而,吴某最终获得的却是无法进行交易的数字货币。解某某明显有非法占有意图,其行为已触犯诈骗罪。
判断某人行为是否涉嫌诈骗或集资诈骗,主要看两个方面:首先,该行为是否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;其次,该行为是否损害了公共或私人财产权益,是否干扰了国家金融秩序。这两点标准是判断其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关键依据。
罪名确定
某某在网上推广了AA链,但他在A公司从2018年5月开业到9月停业期间,仅向吴某售出了165万枚AA币。换言之,他并未向公众销售AA币。他的行为并未达到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程度,因此不构成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。
经过详尽的分析和彻底的调查,我们确定解某某的行为涉嫌欺诈。这一结论建立在确凿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规定之上,充分展现了司法的公正。
案例警示
法院对解某某涉嫌诈骗进行了审理,最终判决其入狱服刑十一年,并需支付罚款五万元。这起案件警示我们,个别不法分子打着“金融创新”和“区块链”等旗号,从事非法集资、传销和诈骗活动。
鹏法君指出,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不能用作法定支付工具,且不得在市场上随意交易。涉及此类活动属非法金融行为,投资者参与可能遭受财产损失,甚至可能遭受法律惩处。因此,投资时大家需保持理智,切勿被高额回报迷惑,务必维护金融秩序和社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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